泉州一小区上调物业费方案通过 业主怀疑签名处被冒签

  • 来源: 企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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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1-12

导语:近日,中心市区中远名城小区部分业主反映,11月7日,该小区公告栏上张贴了一份《关于上调服务费收费标准意见征询情况公示》,上面显示,业委会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经统计,同意上调物业费的业主户数有393户,所占面积4.7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53.4%和55.73%。

昨日,记者在该小区公告栏上看到落款日期为6月3日的《关于上调中远名城小区物业服务费的公示》,内文提到,目前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仍是13年前的收取标准,而物价、劳动力成本及各项维修维护性开支不断上涨,给物业的正常运营带来巨大压力,为了提高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拟将物业服务费作相应调整,即多层住宅由每月每平方米0.5元调至0.65元,电梯住宅由1元调至1.3元等。业委会将采用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

  在业主林先生提供的一份落款日期为11月7日的《关于上调服务费收费标准意见征询情况公示》上提到,6月3日物业公司在小区各楼道公示栏公示了《上调物业费收费标准征询函》后,就上调物业服务费的调整方案等事宜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11月4日晚,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征询意见表决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为,小区业主总户数736户(含店面),此次征询的业主有421户,其中,同意的业主户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过半,不同意的仅有24户。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7款规定,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现统计结果“双过半”,即可通过该决定,公示期为11月7日至11月14日。

  争议 业主质疑有人造假业委会称程序正规

  记者了解到,自11月《公示》张贴至今,部分业主仍在质疑“双过半”的产生过程是否真实有效。林先生说,11月11日,有一些业主到业委会要求查询书面材料。他拿出一份现场视频称,9号楼的童先生找出本户的签名,却发现签名栏写的是陈某某,其立即提出异议。

  昨日,在6号楼吴女士的家中,她称,当天在业委会,自己找出本户的书面材料,看到上面签的是苏某某的名字。“我姓吴,我老公姓王,我们两个都没签过同意,而签的这个名字我们也不认识,我们怀疑是业委会‘冒签’的。”

  针对业主的质疑,该小区业委会李主任向记者表示,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及对征询意见表决结果的统计,均按照正规程序进行,不存在“冒签”的情况。他表示,业主如若存在质疑,可以走相关法律程序。

  部门 街道办先出面协调存在“冒签”应撤销决定

  对此,丰泽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他表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重大事项的表决,应是公开公正的。该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可先出面协调,对业主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存在冒签情况,街道办事处应撤销业委会的决定,重新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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